股市委托价格 股市委托价格和成交价格

股票委托买入价怎样确定

9:30看盘后的变动是由买盘、外盘推动的,就像卖白菜一样。

但开盘价则是由囤积白菜的业主(或菜贩子)决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13.80213.525

23.76623.571

33.65433.602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113.523

23.76623.571

33.65433.602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33.654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43.60743.652

53.54653.706

63.75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买入委托价和成交价怎么算

买入委托价:买入委托价是指在下单时需要输入的价格,主要分为限价指令和市价指令。

成交价:成交价格是指交易所走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价大于等于卖价时自动撮合成交所形成的价格。

股票的委托价是什么意思

限价委托是投资者委托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选择限价委托需要投资者自行输入委托价格。如果您以19.5元的价格限价委托卖出,最终成交价会是19.5元或高于19.5元。

股票委托买卖时会收取多少费用

股票的手续费和委托费并不是同一回事。

股票交易手续费包括三部分: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3、其他收费:买卖沪股时每1000股另加收1元钱;深市则免收,因此,买卖深股可节省这笔费用。

股票委托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交易上海股票、基金时,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时,券商按1元收费。

股票委托费产生的原因:

1、投资者在进行深沪两市股票买卖时,一些券商要收取委托费。

2、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是无形席位交易方式,大多数开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券商不收取委托费,尤其是深圳本地的券商,已不再收取委托费。

3、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费规定上允许上海本地券商收取投资者每笔1元的委托费,异地商券则可收取每笔5元的委托费。

4、由于券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券商为吸引投资者,降低甚至免收投资者委托费,另一些券商则因当地证券营业网点少、投资者多的状况而收取委托费。

委托价格和成交价格是什么意思

5元即可卖出,如果申请买入价格比市价高,则按市价成交,如果申请买入价格比市价低,则不成交卖出情况与买入情况相反,目前委托情况均为市价委托,很少有限价委托,证券成交的基本原则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市价委托是股票委托买卖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最普通,最易于执行的一种委托。市价委托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交易速度快,交易量大。

因为当经纪人进行交易前接到客户市价委托的指令后,可根据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行价,立即成交,无需作更多等候。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经纪人可以随意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一般当经纪人接到这种委托指令之后,仍需经过竞价过程,以便为客户争得最有利的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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