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24号5楼(静安区永和路201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宣布,4月至10月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那些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可能会面临被处罚或是被曝光的危险。今天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能会面临被处罚或是被曝光的危险呢?

1、 尚未设立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

2、 未为所有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

3、 未为职工正常、及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单位。

检查对象:本市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重点检查以下三类对象:

(一)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

(二)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未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

(三)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未为职工正常、及时、足额缴存(逾期缴存、不缴、少缴,但不包括因暂时经营困难经申请批准缓交、降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沪对公积金缴存情况彻查 三种单位或被曝光

市民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 邮箱投诉

目前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已经开通投诉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专栏,市民可通过投诉信箱来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电话举报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联系电话:12329传真:62442711

3、公积金中心举报

地 址: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4楼(邮编:200063)

永和路118弄42号3楼(邮编:2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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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L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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