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与某证券营业部的融资融券纠纷
案情简介:
邓某反映,其在该营业部开通了融资融券业务,2015年8月12日其接到营业部的电话,告知其购买的某只股票在8月17日到期,其提出办理展期的申请,但遭到拒绝。邓某认为,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约到期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证券公司在为客户办理合约展期前,应当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等进行评估。现其维保比例达到140%,应当为其展期。故致电投诉,要求营业部为其办理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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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L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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